国管财字[2003]199号 2003年9月10日
现将北京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落实<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有关奖励等问题的通知》(京计生委字[2003]11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 名 称: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转发北京市《关于落实<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有关奖励等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
|
|||
|
|||
国管财字[2003]199号 2003年9月10日
现将北京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落实<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有关奖励等问题的通知》(京计生委字[2003]11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