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关于开展中央国家机关地下空间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07年06月07日
文  号: 国管人防〔2007〕180号 关 键 词:

国管人防〔2007180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在京中央企业:

为了加强中央国家机关地下空间(指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的安全使用和管理,消除安全隐患,配合北京市搞好地下空间综合整治,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市民防局关于首都地区地下空间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0725号)要求,结合中央国家机关实际,现将开展中央国家机关地下空间综合整治(以下简称综合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综合整治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进一步摸清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在京中央企业及其在京直属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各单位)地下空间底数,全面掌握地下空间的使用情况和人防工程的设备设施完好情况;增强中央国家机关地下空间产权(管理)单位和使用人依法、规范、安全使用地下空间的意识,进一步加强管理,消除隐患,预防事故,确保安全,为迎奥运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健全中央国家机关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逐步建立产权(管理)单位和使用单位负责、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办监管、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综合整治范围和重点

综合整治的范围是产权属于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用于生产经营、居住、办公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地下空间。

综合整治的重点是利用地下空间从事商业、文化娱乐业、旅店业以及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或者作为人员居住的场所。

三、组织领导

成立中央国家机关地下空间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国管局副局长鉴保卫任组长,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办主任赵青山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括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办副主任周晋亮、房地产管理司副司长王卫东、后勤改革与综合管理司副司长陈占国、中央国家机关房改办副主任洪义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办,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联系、协调与落实。

各部门要建立相应的地下空间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并确定1名部门分管领导负责,切实加强对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时间安排

综合整治工作从20076月上旬开始,12月底前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动员部署阶段(20076月底前)

国管局建立中央国家机关地下空间综合整治工作领导机构,印发综合整治工作通知,部署工作任务。为了增强宣传效果,推动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办将于67月份向各部门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手册》,并开展一次以宣传地下空间安全使用为主题的答题活动。

各部门、各单位建立综合整治工作机构,制订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提出具体要求。要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并抓好业务培训工作。请各部门于630日前将综合整治领导和工作机构名单、联系电话及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报送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办。

()自查阶段(20079月底前)

地下空间产权(管理)单位、使用单位要对所属地下空间逐一检查,如实记录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整改计划;认真填写《中央国家机关地下空间综合整治调查摸底明细表》(附件1,包括其它附件均可从国管局网站www.ggj.gov.cn首页“人防工作”中下载,下同)。930日前,各部门将《中央国家机关地下空间综合整治调查摸底明细表》和《中央国家机关地下空间综合整治调查摸底汇总表》(附件2)送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办(书面、电子报表各一份)。

()落实整改阶段(200711月底前)

各部门、各单位综合整治工作机构要加强检查,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督促产权(管理)单位、使用单位按时、保质完成整改工作。1130日前,各部门将《中央国家机关地下空间综合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3)送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办(书面、电子报表各一份)。

()验收总结阶段(200712月底前)

为推动综合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巩固整改成果,提高整改水平,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办将于11月份开展综合整治情况评比活动,期间,将会同北京市有关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加大对平时管理松懈、整治效果差的单位的处罚力度,并给予通报批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提高对做好地下空间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并以综合整治为契机,推动中央国家机关地下空间安全管理工作。

(二)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力量,进一步摸清地下空间底数,真正达到地下空间的底数清、用途清、安全使用标准清、安全管理责任清、安全隐患问题清的“五清”目标,并在此基础上明确划分管理责任,包干到底,层层落实。

(三)加强协调,综合整治。各部门、各单位综合整治工作领导机构要加强对本部门综合整治工作的协调,及时解决综合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对整治难度大、安全隐患多、涉及面广的地下空间,要组织有关单位开展联合整治。各产权单位、管理单位、使用单位要积极配合,加强协调,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不得推诿、扯皮。

(四)搞好宣传,强化监督。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开展中央国家机关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知识答题等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普及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规定和专业知识,提高依法使用管理的意识和水平。地下空间管理、使用单位要积极接受上级单位、监管部门和相关居民组织的监督,认真整改居民反映的问题,创建和谐环境。

(五)科学管理,注重长效。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现有管理网络,在对本部门、本单位所有地下空间的基本情况进行逐一核实的基础上,做好建立数据库的工作,逐步实现地下空间安全使用实时信息动态管理;要通过这次综合整治工作,理顺本部门、本单位地下空间管理关系,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深化和巩固整治工作效果,确保地下空间的使用安全。

联系人:徐洪洋

联系电话:83085170

 

    附件:1.中央国家机关地下空间综合整治调查摸底明细表

          2.中央国家机关地下空间综合整治调查摸底汇总表

    3.中央国家机关地下空间综合整治情况统计表

 

 

 

                               〇〇七年六月七日



中央国家机关地下空间综合整治工作方案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