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关于做好“五一节”期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07年04月17日
文  号: 国机综治办〔2007〕7号 关 键 词:

国机综治办〔2007〕7号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五一国际劳动节”即将来临,为做好节日期间中央国家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防止各类案件和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五一”节7天长假期间,北京市将迎来旅游高峰,社会治安工作会遇到意想不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也可能会发生突发事件。因此,加强综治工作的领导,增强忧患意识,落实安全措施,完善突发性事件处置预案,是维护北京市的社会稳定,保证市民过一个安全、祥合的节日的重要条件,也是中央国家机关各级领导和综治干部的职责所在。

二、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要认真开展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工作,及时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隐患。要妥善处理单位内部各种矛盾,积极做好职工思想教育和矛盾化解工作;要完善群体和突发性事件处置工作预案,一旦出现突发事件,党政领导要及时妥善处置,防止酿成事端;对企图插手和利用人民内部矛盾进行捣乱破坏的敌对分子,要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打击;要加强对“法轮功”人员的监控,坚决防止其到公共场所滋事。

三、  认真检查、消除隐患

要认真组织开展以防火、防爆、防盗、防泄密、防投毒、防破坏为内容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单位财务室、加油站、机要室、档案室、计算机房、汽车库、物资仓库等要害部位。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并认真整改。要加强对所属宾馆、招待所、出租房、地下空间的安全检查。特别是要对出租房内住宿人员进行严格的检查和验证,对身份不明的人员不得留住。对单位聘用的务工人员要进行排查,对有违法犯罪和劣迹的人员要辞退并报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四、  加强值班,严格管理

要严格落实节日安全保卫值班制度,单位领导干部要轮流带班;值班人员坚守岗位,提高警惕,恪尽职守。要严格门卫传达、登记、验证制度,把好人员、车辆、物品出入关,严防不法人员混入作案。尤其是要增加夜间巡查次数,要做好信息反馈和报告工作,如发生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杜绝迟报、漏报和隐匿不报。

 

 

 

 

 

                             二ΟΟ七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