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关于编报2008年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决算报告的通知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09年07月01日
文  号: 国管资〔2009〕223号 关 键 词:

 

国管资〔2009223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高法院,高检院,各人民团体:

为进一步加强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准确掌握资产基本情况、年度变动状况及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我局组织开展2008年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决算报告编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资产年度决算报告目的和意义

编报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决算,是实现资产管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的一项重要制度。开展资产年度决算编报工作,有利于健全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统计制度,全面了解资产数量、结构变动况,加强对资产管理制度、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资产年度决算编报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资产年度决算编报工作的布置、培训、填报、汇总和报送工作。

二、编报资产年度决算报告范围和内容

编报资产年度决算报告单位范围: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高法院高检院和各人民团体,以及上述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

上述范围内财务独立核算单位都应逐户编制和录入本套报表。垂直管理部门(单位)和管理级次较多的其他部门(单位)需要分户录入到三级单位,三级以下单位由三级单位汇总录入。

资产年度决算报告内容包括:各部门、各单位占有使用的全部资产,即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以及已投入使用但未转入固定资产的房屋及构筑物等其他资产。本套报表的填报和分户录入金额单位为“元”。

三、编报资产年度决算报告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部署和培训阶段(20097月)

组织资产年度决算编报工作培训班,对有关政策规定、报表和管理软件等进行培训。

(二)填报和汇总阶段(20098月至200910月)

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对本部门(单位)占用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并对2008年度资产配置和处置情况、对外投资及相关权益、资产出租出借和闲置情况进行全面清理统计,按照统一规定的程序、格式和要求,填报、录入资产年度决算报表。我局将对部分单位资产年度决算编报工作进行重点抽查。

(三)审核和报送阶段(200911月)

我局统一组织各部门资产年度决算报表的审核汇总工作。报送材料包括:本部门国有资产年度决算汇总表、汇总附表及资产管理报告书等纸质材料,以及按照树形结构形成的各部门(单位)所有报表等电子数据。

四、编报资产年度决算报告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按照统一的指标口径、编制方法及数据软件格式,组织做好本部门(单位)资产年度决算编报培训工作。

(二)各部门、各单位应做好资产清查盘点,以20081231日为截止日期,依据资产账实际信息和资产配置、处置等资产管理事项相关资料填报资产年度决算报表;资产清查盘点中出现盘盈、盘亏事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后,根据批复结果调整资产账。各级预算单位在组织对下属单位数据审核汇总工作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强化各项数据的质量控制,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杜绝虚报、瞒报、错报现象。

(三)资产年度决算报告经局批复后,作为调整资产账目和考核评价、监督检查的依据。各部门、各单位应按照资产年度决算报告的要求,进一步健全资产账卡和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加强对外投资、资产出租出借等行为的监督管理,明确管理责任,不断提高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四)请登录国管局网站(http://www.ggj.gov.cn)下载资产年度决算报告相关资料和软件。

联系人:张桂鸿 83084378(政策解释相关问题)

        李海英 83083783(报表编制、软件技术问题)

 

附件: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决算报表(2008年)

 

 

                        

                                     二○○九年七月一日       

 



附件1.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决算报表.xls
附件2.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决算报表及配置计划表编制手册.doc
附件3.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决算报表管理系统用户手册.doc
附件4.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决算报表编报简要工作指南.doc
附件5.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决算报表编报问题解答.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