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2006〕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央单位用地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二○○六年九月三十日

| 名 称: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央单位用地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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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2006〕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央单位用地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二○○六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