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中心十一五规划7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08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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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管局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十 一 五” 规 划

20061025日中心办公会议通过)

20062010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深化改革的重要时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十一五”规划》,结合政府采购工作和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实际,制定《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十一五”规划》,作为全体干部职工“十一五”期间共同的行动纲领和奋斗目标。

 

第一部分 “十五”期间的工作回顾

 

2001年,国管局会同财政部等部门在总结政府采购工作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就如何在中央国家机关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进行了多次研究,向国务院报送了《关于在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实施方案》。200210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中央国家机关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2]53号),明确提出成立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采购。“十五”时期,是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中心)初步发展的时期。政府采购中心作为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执行机构,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高起点、严要求”的工作方针,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认真履行职能,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积极采取措施,努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扩大采购规模和加强队伍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十一五”期间更快更好地发展奠定了基础。

“十五”期间,原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办公室2001年集中采购金额为10.8亿元,2002年集中采购金额为9.2亿元;政府采购中心2003年集中采购金额为7.1亿元,2004年集中采购金额为30.8亿元,2005年集中采购金额达到50.4 亿元,人均采购额突破1.1亿元。五年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累计金额为108.3亿元,累计节约资金15.4亿元,资金平均节约率为14.2%

一、“十五”期间的基本情况

(一)建章立制,抓好规范化建设。采购中心成立伊始,就十分重视建章立制工作,先后研究制定了二十多项制度办法,使集中采购工作有章可循。政府采购中心重视建立内部制衡约束机制,将招标组织与评审专家、供应商抽取工作相分离,将采购经办人员与招标文件审核人员相分离,使各环节既分工协作,又相互制衡。在采购活动中,严格执行法律、政策规定,坚持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为主,公开招标比重达到70%,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因特殊情况不能采取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报财政部审批后再组织实施。所有招标公告和中标结果都在财政部指定媒体发布。坚持评审专家和被询价供应商随机抽取制度。重视发挥专家作用,建立了重大项目专家论证制度。认真受理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对重大项目请纪检、监察人员现场监督。设立了政府集中采购业务接待室,对外公布了监督电话,增强采购活动的透明度。

(二)           创新采购方法,注重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政府采购中心以提高效率、提升质量为目标,努力实现采购组织方式多样化、采购流程电子化、质量保障体系化。不断扩大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范围,完善组织实施方式。目前,实行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的项目已占2005年目录内项目总数的64.2%。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开通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网”,对部分项目实现了网上采购,方便了采购单位特别是京外单位的采购。通过加强供应商履约管理、进行市场行情监测、完善评标体系、改进评标办法、建立跟踪回访制度等措施逐步完善政府采购质量保障体系。

(三)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政府采购制度在我国还是一项新生事物,没有现成的经验和模式可以借鉴,加强调研、探索规律十分重要。几年来,政府采购中心先后开展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制度创新及其对策研究》、《中央国家机关京外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组织实施方式》等课题的调研工作,理清工作思路,提供决策依据。重视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系和沟通,虚心听取对政府采购中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政府采购中心先后组织召开了五个座谈会,征求各部门的意见,86个部门负责政府采购工作的同志参加了座谈,会后归纳整理出12大类、98条意见和建议,并逐条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及时研究解决相关问题。

(四)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按照相关法律要求和国务院规定精神,政府采购中心在采购活动中积极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采取各种措施,有效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根据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积极推行政府节能采购,优先购买节能产品,逐步淘汰高能耗产品。坚持购买正版和国产软件,积极扶持国内软件产业的发展。在汽车采购活动中,严格执行排气量和价格双重标准,坚持购买国产汽车,严格把关、不开口子。根据国家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战略,积极支持联想、海尔、华为、中华、奇瑞等我国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产品。

(五)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通过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问卷调查以及设立服务热线电话、开通主任网上信箱、协议供货在线问答等形式,加强与采购单位的沟通和联系。连续两年举办了15期政府集中采购业务培训班,各部门及所属京内京外各级预算单位近4000人参加了培训。组织编写了《政府集中采购工作问答》和制度选编,发送各采购单位,方便采购单位了解政府集中采购操作程序。在做好目录内项目采购的基础上,我们还接受部门委托完成了医疗器械、软件开发等部分目录外项目采购。

(六)抓好党风廉政工作,加强自身队伍建设。政府采购中心成立后,着力抓好建章立制和业务学习工作。先后研究制定了政府采购中心《内部操作规程》、《工作人员守则》等二十多项制度办法,建立了内部制衡约束机制,明确了采购程序和工作流程。通过上岗培训、业务研讨、课题调研等多种方式,鼓励和引导大家刻苦钻研业务,在干中学,在学中干,努力成为政府采购的行家里手。政府采购中心领导班子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廉洁自律“六不准”规定》,并组织全体工作人员签订了《廉洁自律承诺书》,在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制定学习计划,创新学习方法,坚持学习与思考相结合,学习与工作相结合,研究制定了《政府采购中心领导班子整改方案》和《政府采购中心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工作方案》,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树立集中采购机构的良好形象。

经过几年工作实践表明,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离不开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依法组织采购,提高采购效率,树立服务意识是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基本要求。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就政府采购工作先后做过多次重要批示,国管局党组多次专题研究政府集中采购工作,财政部和国库司领导也多次到政府采购中心调研,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也离不开各部门积极支持和配合,各部门通过召开工作会议、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将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交给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严格依法采购是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基础,依法采购、规范运作是政府采购制度的根本,只有在规范的基础上不断扩大采购规模,才能保障集中采购工作的健康发展。效率是政府集中采购的生命线,不讲效率,政府采购制度是没有生命力的。为各采购单位服好务是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立足之本,只有做好服务,才能赢得各部门的信任和支持,才能真正树立起集中采购机构的威信和形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影响和制约了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发展。

(一)政府集中采购范围和规模仍需进一步扩大。几年来,政府集中采购规模持续增长,但仍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现有规模与财政总支出规模及增长水平还很不匹配,政府集中采购工作还不能完全适应当前改革发展的要求。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门集中采购机构的设立。设立部门集中采购机构,本部门及所属各级预算单位的所有采购项目均实行部门集中采购,从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政府集中采购规模的扩大,限制了政府集中采购的进一步发展。二是部门规避集中采购现象仍很严重。这种有法不依现象的产生,既有政府采购年初预算编制时间滞后、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据以编制采购预算的指标文件等依据不完整、有关采购人临时追加采购预算较多、且采购需求和时间要求比较急等客观原因,更主要的还是部门意识转换不到位,还没有充分意识到政府集中采购的重要作用,传统“采购员”的理念根深地固。三是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与部门集中采购项目边界划分不清,目录内品目内涵不明确,有些项目存在交叉重叠的问题,容易产生歧义,造成有些单位自行采购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合法”地将集中采购转化为分散采购。

(二)政府集中采购规模效益没有充分体现。政府集中采购存在着规模小、批次多、计划性不强的问题。有些单位不按时报送政府集中采购计划,政府采购中心也就无法对全年采购规模从整体上把握,更无法统筹规划,将同类项目汇总,集中采购的规模效益很难得到有效发挥。以2004年情况为例,全年采购规模为30.8亿元,采购次数却高达1233次,日采购次数平均达3次。采购项目难以整合,单次采购金额小,形成不了规模,加大了采购成本,集中采购的优势无法体现。

(三)工程政府集中采购范围界定不清。工程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由于涉及国家发展和改革部门、建设部门等多方主体,对于具体的实施范围一直没有明确,有的部门以工程招标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进入有形建筑市场进行交易为由,将工程项目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组织实施,大量工程项目游离于政府集中采购范围之外,这已经成为影响政府集中采购上规模上水平的重要因素之一。

(四)政府集中采购的政策功能需要进一步强化。目前,在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中贯彻落实国家各项政策的强制性手段还不多,部门对这个问题的认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在采购活动中制定了一些体现国家产业政策的具体措施,但实施效果往往不理想。例如,为了扶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2005年采购中心与奇瑞汽车有限公司签订了中央国家机关汽车政府采购协议,但目前为止,实际采购数量不多。强制性制约手段的缺失使政府集中采购的政策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地发挥。

(五)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效率和质量需要不断提高。提高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效率和质量,关键在于提高采购队伍专业化水平。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大部分没有接受过系统化政府采购知识培训,在市场分析能力、招投标技巧的掌握等方面比较薄弱,专业技能、知识结构和创新能力等各方面素质还没有达到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对复合型人才的要求,还不能完全适应快速发展的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需要,与采购效率、采购质量与采购单位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三、面临的新形势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要上新台阶,必须准确把握当前我们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

(一)《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为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指明了方向。《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中,政府采购作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实现国民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政策手段被提出,并出台了《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的若干配套措施》,明确提出在政府采购中,对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实行首购制度。这表明,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已经从单纯的支出管理升华到宏观的政策工具,政策功能的发挥已经成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追求的一项重要目标,政府采购在推动自主创新等方面要有所作为。作为我国当前政府采购主要模式的政府集中采购,集中执行国家采购政策,对按照国家意图规范化使用财政资金的监控力度较强,有利于采购政策在各个层面上的贯彻落实,可以使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得到更有效地发挥。《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不仅提高了我们对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认识,将政府集中采购与国民经济发展的关系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更为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指明了方向。

(二)政府采购制度的全面实施为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提出了新课题。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从2005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采购中心的服务对象已经由中央本级扩大到中央各级预算单位,工作覆盖面也由京内单位延伸到京外中央预算单位。采购中心接受委托的单位,横向看有各部门的财务司、办公厅、服务局甚至各业务司局,纵向看部门本级、二级预算单位等都直接委托采购中心进行采购。如何理清思路,与各采购单位之间建立科学合理、协调有序的工作机制;如何加强调研,针对不同地域特点以及京外单位采购工作实际,采取不同组织模式;如何结合采购品目特点,在法律框架内不断创新采购实施方式,切实做好京内、京外各级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工作,都是我们工作中的全新课题,也使我们的工作面临着全新的挑战。

(三)相关配套改革的顺利开展为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我国预算体制改革、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都在顺利健康地向前推进,尤其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已在全国全面推行。这两项改革与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构成了我国财政支出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编制部门预算是基础,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手段,政府采购制度是保证,三者之间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互为条件,相辅相成。政府集中采购是政府采购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预算体制改革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不仅为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提供了支持,而且也对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借助上述相关配套改革顺利发展的有利时机,加大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力度和推进步伐,为财政支出体制三项改革齐头并进、协调发展创造条件。

(四)运用信息网络技术提升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水平成为当务之急。为了适应信息化发展潮流,国家正在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财政部也把积极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提到了重要的议事日程。政府集中采购信息平台是电子化政府采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运用信息网络技术,通过门户网站把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以及供应商三者有机联系起来,提供一个强大的政府集中采购执行平台。这个平台一方面是对传统采购模式的重大革新,可以大大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另一方面,可以实现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公开,极大提高集中采购工作透明度,也为监管机构和公众对政府集中采购工作进行有效监督,防范暗箱操作、权力滥用等腐败行为提供了重要手段。采购中心在过去的几年中,虽然在推进电子化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方面作了一些基础性工作,但总体来看,和国外电子化政府采购的发展进程以及我们面临的工作任务还有较大差距。为此,积极探索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的政府集中采购新方式,加快电子化政府集中采购的步伐应成为我们下一步工作的重点之一。

(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政府采购工作增加新动力。20051月,中共中央印发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提出了深化和健全政府采购制度的要求,并将政府采购作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以及中办、国办下发的《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都把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作为专项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进行了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政府采购是重点治理领域之一。政府采购以透明度为原则,以一系列制度和规章来规范采购行为,本身具有抑制商业贿赂的作用。同时,反商业贿赂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又能推动政府采购的规范化建设,使采购行为更加规范有序,采购活动更加公开透明。如何通过政府集中采购,关口前移,着眼防范,建立和形成有效的防腐机制,消除人为因素,不留寻租余地,从根本上杜绝商业贿赂是我们在工作中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

第二部分 “十一五”期间的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在2004年工作会议的讲话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结合中央国家机关实际,正确处理好规范与规模、管理与服务、效率与效益之间的关系,加强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方法,规范工作程序,不断扩大规模,发挥政策功能,继续完善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机制,全面提高政府集中采购的执行能力,进一步推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事业的协调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初步建立规范廉洁、科学高效、运转协调的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机制,使管理监督部门、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单位和供应商之间的相互关系更加协调,采购效率更高,采购方式更加科学,采购行为更加规范,采购质量更加优良,采购成本不断降低,实现网上编报采购计划,部分项目实行网上采购,采购规模不断扩大,政府集中采购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尤其是政策功能的体现更加明显。到201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增加至35个;政府集中采购规模比2005年翻一番,达到100亿元;公开招标比例突破80%;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占采购总额的比重达到40%80%的采购项目实现网上采购。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加快信息化建设等基础性工作,初步实现电子采购

以制度完备、程序规范、流程清晰、职责明确为目标,采用先进的、成熟的信息技术和采购业务管理理念,整合信息资源,建设统一的采购信息管理平台,实施政府采购中心“135工程”,即“一网三库五个体系”的建设。

1.“一网”:即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中央政府采购网”。按照“又快又好”的要求,全面加快政府采购中心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积极推进电子政府采购,到2010年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80%的项目能够在网上采购,实现“一站式”服务,进一步提高政府集中采购的电子化水平,在大大提高采购效率的同时,不断增强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透明度,使“阳光工程”真正阳光灿烂。

2.“三库”:即“采购单位信息库”、“供应商信息库”和“商品信息库”,为开展电子政府集中采购做好基础性工作。

采购单位信息库:通过采购单位信息库,整合采购单位的基本信息,建立用户“身份识别”系统。

供应商信息库:进一步扩大供应商信息库的容量,对库内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重点加强对供应商履约情况的跟踪管理和监督,实行供应商“黑名单”制度。

商品信息库:利用网络平台,收集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涉及到的各类商品相关信息,方便部门采购。

 3.“五个体系”:通过建立“五个体系”,保证采购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咨询论证体系:对重大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项目实行咨询论证制度,保证采购程序规范,采购过程公开,采购价格合理。

质量保证体系:加强采购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管理,保证采购项目的质量符合采购人的需要,保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服务跟踪体系:既包括供应商履行服务承诺情况的跟踪管理,也包括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服务态度、服务水平的评价体系。

绩效考评体系:确定价格、质量、效率、社会效益、综合满意度等评价因素,对采购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评估;加强内部管理,对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进行定性定量考核。

内部监控体系: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政府采购的公开透明,促进廉政建设,防范采购规模不断扩大背后的风险。

(二)建章立制,逐步完善政府集中采购制度体系

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靠制度的力量推进工作。根据政府采购中心业务工作发展和网上采购的需要,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制定新的规章制度。通过较为完备的规章制度体系保证政府采购活动始终在法律制度框架内开展。

根据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实践,修订《内部操作规程》,简化程序,完善内部运行机制,使《内部操作规程》适应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发展的需要,并抓好规程中各项制度的落实。

研究制定《采购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和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采购计划编报工作的科学性、严肃性和可操作性,不断改进和完善采购计划的编制方法和途径,规范计划编报行为。

研究制定各类采购标准文本。进一步完善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的标准文本,研究制订科学合理的政府采购评标体系,统一评标标准,保证评标结果科学合理。提高采购专业化和标准化水平。

研究制定《网上采购实施暂行办法》。网上采购不同于一般的采购业务,其组织实施与传统采购的工作程序和方法不同。通过制定《网上采购实施暂行办法》,规范网上采购的程序,保证网上采购的顺利进行。

研究制定《评标工作规则》和《内部监督管理办法》,对评标活动应遵守的规范做出详细规定,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建立健全中心内部监督管理体系。

(三)加强调查研究和宣传工作,为集中采购决策提供依据

开展政府集中采购效率研究。研究分析影响政府集中采购效率的深层次原因,对计划编报、需求确定、审批环节等外部因素以及人员素质、采购流程、信息化发展程度等内部因素进行成因分析,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吸收借鉴先进的采购经验和理念。积极学习借鉴社会招标机构以及企业先进的采购理念以及内部质量控制、内部监督、业绩考评、采购效果评估等方面好的作法,不断提高采购专业化水平。

开展政府采购国货标准研究。探索对外国产品集中采购的范围、标准、比例、限制性条件等。

开展政府采购与国有资产管理关系研究。借鉴国外中央政府统一资产配置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国情,研究探索政府采购与国有资产配置的关系以及如何通过政府采购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统一管理。

积极宣传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政策、法规及工作情况,扩大政府采购的影响,为政府采购工作的正常开展营造更加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

(四)强化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

在实现政府集中采购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预防腐败等基本功能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发挥政府采购的宏观政策功能,体现国家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在产业结构调整、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保护知识产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发挥导向性作用。

要紧密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目标,借助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的有利时机,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节能、环保、科技含量高产品的采购方案。对“节能产品采购清单”中的产品给与政策倾斜,并积极协调采购人优先使用。

进一步扶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高科技产品的企业发展,通过政府集中采购,引导相关企业积极自主创新,加快产业结构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调整,凸显政府集中采购的政策导向功能。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对国内企业开发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高新技术装备和产品实行首购、订购制度;对于希望成为供应商的企业,将其是否采购国产高新技术设备作为采购其产品和服务的依据之一。

(五)继续扩大政府集中采购的范围和规模

“十一五”期间,要在把集中采购目录做深、做透、做到位的基础上,逐步扩大集中采购目录,以每年15%的平均增长率,逐年扩大采购规模,力争到2010年翻一番,达到年采购金额100亿元。

对于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要及时总结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的执行情况,做深做透,积累经验,增加与现有集中采购目录项目相关的项目。例如,通过组织实施工程监理、修缮项目的集中采购,逐步扩大到工程勘察设计、新建项目。积极开展京外单位采购业务,深入探索和改进京外单位采购的组织模式,不断增加京外单位政府集中采购项目。

积极与财政部沟通,消除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中容易产生歧义的项目,如“网络设备”与“专用网络设备”等类似项目所产生的问题,堵塞漏洞。

对目录外项目进行研究、论证,必要时可聘请专家或中介机构协助,有的项目可以进行集中采购的试点。对于适合集中采购的项目,要积极与财政部进行协商,争取将其列入集中采购目录。

加强与财政、审计及监察部门的合作,建议有关部门通过《政府采购法》执法大检查等方式,严肃查处规避政府集中采购和公开招标的行为,不断规范采购单位的行为,使应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全部纳入。

(六)完善集中采购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

将编制采购文件与采购项目评审组织工作相分离,强化内部监督制衡。对于标的额较大以及技术指标复杂的项目,积极推行项目咨询论证,消除歧视性指标和商务条款。对于竞争性谈判和询价采购项目实行网上采购,增加供应商参与数量,实现充分竞争。实行专家打分结果公示制度,将专家打分具体情况与预中标公告一并予以公示,接受各方监督,强化对专家评审行为的约束和监控。研究探索建立后评价体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提出确定评估对象、筹划准备、深入调查,收集资料、分析研究、编制评估报告等后评价制度基本流程。通过后评价体系的建立,对采购活动全过程进行系统分析,提高采购项目的决策准确性、管理科学性,防范采购风险。完善供应商质疑受理、处理程序,加强与供应商的沟通,吸收专家和供应商代表参与质疑论证,不断提高质疑答复的效率和质量。

加强政府集中采购招投标硬件设施的建设,建立采购中心专用开标、评标室。对评标室进行封闭管理,配置屏蔽电子信号或电子信息的专门设备,并安装监控设备,对专家的评标活动实行全过程录像、录音,确保评标过程的公开、公正、透明。

(七)创新采购方法,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

进一步完善协议供货制度,重点解决价格虚高和供应商诚信履约问题。一是减少中间环节,只允许生产厂家投标,以得到最好的价格优惠、最有保障的售后服务支持和对供货代理商最有力的约束管理;二是加强价格的实时监测,强制中标人及时调整投标价;三是对一段时间内市场价格变化频繁的品目,定期组织中标人重新报价,实行末位淘汰制;四是不断探索试行能够引入充分竞争的办法,如缩小协议供货入围品牌数目等,从根本上解决价格虚高的问题;五是加大对供货商违约处罚力度,实行无条件先行双倍赔付制度;六是设立专人专岗来处理协议合同纠纷,切实担起售后服务保障的责任。

探索服务项目网上采购。服务项目基本采用定点服务的方式,通过发放纸质文件,采购单位选择服务单位的方法来实现。由于纸质文件发放的范围有限,时间长,变更不及时,给采购单位带来许多不便。要通过将服务项目定点单位的资料上网,实现采购单位网上查看服务单位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数据资料,逐步实现网上确定服务单位。

根据项目特点和部门的不同需求,聘请专家对各项目的评标办法进行研究改进,对评标中应考虑的因素和各因素的评价标准逐项进行论证,力求使评标办法做到公正、客观、科学、合理,并在不违背国家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的前提下,尽可能地满足采购单位的需求。条件成熟时,要求同类项目原则上必须采取相同的评标办法,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对评价因素作大的变动。

(八)加强沟通交流,促进协调有序工作机制的建立

加强与财政部的沟通协调,提高沟通协调的能力,改进沟通协调的方式,研究建立稳定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积极与财政部协商,加大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力度,逐步推行验收结算制度和政府采购卡制度,通过支付手段的制约推动政府集中采购工作进程。

进一步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充分发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工作协作组的作用,按照“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充分调动协作组组长单位的积极性,通过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等形式,为各单位主管政府采购的工作人员搭建沟通交流的平台,共同为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建言献策,听取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为各部门服好务。

(九)加强政府集中采购业务人员队伍建设

进一步开展好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业务人员培训工作,通过多样化的培训,每年培训1500人左右,“十一五”期间使各级预算单位的全部业务人员轮训一遍,使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政策水平和职业技能再上新台阶。

加强采购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按照建设复合型人才的需求,加强政策、法规以及采购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职业技能水平。研究建立科学的绩效考评体系,制定科学的绩效考核办法,要把平时的业绩考核与年度综合考核结合起来,并探索能级评价制度,量化考核指标体系,优化和完善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办法,激发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树立廉洁奉公意识,学习业务知识,落实《政府采购中心党员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工作方案》中提出的各项措施,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强化内部管理,不断提高政府集中采购业务人员的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建设一支“政治上可靠、作风上过硬、业务上精通”的专业化政府集中采购队伍。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

“十 一五” 规 划

 

第一部分 “十五”期间的工作回顾

 

一、“十五”期间的基本情况

20031月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成立以来,办公室全体同志在中心班子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为指导,积极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领导、局领导和中心领导的指示精神;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注重加强与各处的配合与协作,认真履行职能,较好地完成了所承担的各项业务工作,为中心政府集中采购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一)认真组织并积极参加中心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按照局里的统一部署和中心领导的指示精神,周密组织安排中心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工作,精心制定学习计划,坚持各项学习制度,不断丰富学习内容和形式,保证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取得了良好的学习效果。在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办公室在中心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关于先进性教育活动“关键是取得实效”和局领导提出的“六个先锋”具体要求,结合中心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大力推进政府集中采购执行能力为重点的各项建设,把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精心组织,认真安排,狠抓落实,稳步推进,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在认真完成各项政治理论业务学习组织工作的前提下,办公室全体人员积极参加学习活动。通过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使大家提高了政治理论水平,改进了工作作风,增强了服务意识,增强了集体荣誉感和凝聚力,统一了思想,为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顺利高效运作奠定了良好思想基础。

(二)努力提高规范化水平,不断加强中心内部规章制度建设。不断规范采购行为是中心工作的重点,做好建章立制工作,不断加强中心内部规章制度建设也是办公室工作的重中之重。根据中心业务工作发展实际,为满足制度建设和管理工作需要,先后研究制定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职位说明书》、《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格式和公文处理的通知》等内部规章制度;为保证中心政府集中采购业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起草印发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对外委托招标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采购项目预算管理的通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业务档案管理办法》、《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委托中介机构办理采购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采购中心工作人员休假管理暂行办法》、《采购中心学习制度》等业务工作规章制度,进一步增强了中心业务工作和人员管理等有关制度的完备性和规范性。为建立规范、高效的政府集中采购运行机制,增加工作透明度,结合中心工作实际,编写了《二OO四年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文件选编》、《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问答》。建立了采购项目催办、采购项目论证、采购效绩评估等制度,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认真开展业务培训工作,不断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为提高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依法采购意识,提高采购工作从业人员的业务工作水平,结合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工作实际,于2003年至2005年连续举办了15期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班,累计培训近4000人次。通过培训,各单位提高了对政府集中采购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明确了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程序,为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认真落实局领导和中心领导的指示精神,建立了工作简报和情况反映制度,定期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借助新闻媒体和采购中心网站,积极宣传政府采购法和国务院有关法规、政策和制度。对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进行了客观报道,使各部门和社会有关方面了解集中采购的工作成绩及面临的困难取得了更多的理解和支持,不断扩大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的影响。

(四)严谨周密细致,圆满完成调研考察交流和各类会议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根据采购业务工作发展需要,中心近年分别组织了赴加拿大、美国的政府采购培训考察团。办公室认真落实领导指示精神,与有关单位密切配合,积极做好出国培训考察团的前期组织筹备等保障工作,保证了出国培训考察任务的圆满完成。对中心组织的国内调研任务,积极选派业务骨干参加调研并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与地方采购中心的联系和交流,认真做到各地采购机构来中心调研的组织接待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等多种形式,达到了沟通情况、探讨工作、互相学习借鉴、增进了解、共同促进的目的。严谨细致地完成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会议和中心各类会议活动的会务组织、文件准备等各项筹备工作,为各项会议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根据采购业务工作需要,周密安排开标、评标场所,保证了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好中心内部各项日常业务工作。办公室作为中心业务工作的综合部门,承担着中心内部的党务、文秘、人事、财务、安全、保密、工会等业务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办公室全体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按时高效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配合中心领导,积极完成了党务、人事和工会的相关工作。严格工作程序,认真高效地完成了中心领导讲话、中心年度、季度工作总结和计划等文件的起草及中心公文运转、审核、印发、归档等文秘工作。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圆满完成了中心财政资金、委托代理采购资金、投标保证金的核算和收缴、清退等管理工作,充分的发挥了管好家、理好财的作用。认真做好中心的安全、保密工作,积极组织学习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了中心几年来未发生任何安全和失泄密事故。通过全体工作人员通过不懈的努力,为中心工作的高效运转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办公室虽然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但自身尚存在一些不足需要加以改进和提高。如: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及工作效率和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

 

第二部分 “十一五”期间的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不断增强无私奉献和服务意识,积极开拓创新,努力开创办公室工作新局面。

二、发展目标

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及工作效率和质量,建立科学规范、运转高效的办公室工作机制;加大对采购工作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整体素质,建立一支科学规范的工作队伍;加强内部管理,不断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切实提高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加大协调交流和宣传工作力度,积极扩大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影响;积极建言献策,充分发挥办公室的桥梁纽带和参谋助手作用。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深入落实各项学习制度,切实加强自身队伍建设。按照中心的统一部署,制定周密的学习计划,深入落实各项学习制度,认真做好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的组织工作,切实提高中心全体人员的理论和业务素质,为保证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十一五”是贯彻落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重要时期,办公室将在中心党委的领导下,认真抓好《采购中心党员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工作方案》中提出的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工作。围绕中心业务工作,建立党建工作会议制度、党员考核评价制度和党员队伍自我纯洁机制,健全党员培训机制和组织管理制度,加强党籍管理和出国出境党员管理,逐步完善采购中心党员的管理和培养工作机制。结合采购中心业务发展实际,不断丰富学习内容和形式,通过召开研讨会、座谈会、交流会等形式,在中心内部形成轻松和谐的学习氛围,确保学习的质量和效果,充分达到提高素质、促进工作的学习目的。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上可靠、作风上过硬、业务上精通的工作队伍,促进政府集中采购事业的全面发展。

(二)进一步做好中心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工作,逐步建立采购中心内部管理体系。在认真总结“十五”期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采购中心工作发展需要,不断完善中心内部规章制度体系,认真做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工作。形成依照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规范化工作体系。以建立绩效考评体系和内部监控体系为龙头,逐步建立采购中心内部管理体系。绩效考评体系:对中心工作人员的业绩情况进行定性定量考核,奖勤罚懒。由办公室统一组织,以处为单位,每月报送一次个人业绩考评表,办公室统一汇总整理报中心领导,并将结果予以公布,年度累计的考评结果作为本年度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通过绩效考评体系,促进中心采购队伍专业化建设。内部监控体系: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政府采购的公开透明,促进廉政建设,防范采购规模不断扩大背后的风险。尽快制定政府集中采购业务内部人员监督管理具体实施准则,依据准则的基本要求,对中心业务人员加强管理,规范行为,进一步提高中心集中采购业务工作的透明度和规范性,将规模扩大背后的各种可能的负面影响防患于未然。通过不断加强内部监控力度,逐步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管理体系。

(三)认真做好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业务人员培训工作。组织各部门集中采购人员的培训,是国务院赋予采购中心的一项重要职能,也是办公室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十一五”期间,要根据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发展实际需要,进一步做好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业务人员培训工作。在积极对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走访,摸清培训需求的基础上,以传达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会议精神为重点,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组织实方案为主要内容,邀请相关专家介绍我国宏观经济政策和节能、环保产品的采购政策、我国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有关情况及国外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多样化的培训形式,丰富的学习内容,每年培训1500人左右,争取在“十一五”期间使各级预算单位的全部业务人员轮训一遍,切实提高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队伍的整体水平,使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再上新台阶,为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积极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做好中心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工作,针对办公室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认真学习其他单位相关工作的先进经验,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逐步建立规范、高效的办公室工作体系,更好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认真做好每年召开的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会议、采购中心年度工作会议及其他中心组织召开的重要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中心组织的赴国外培训考察及到国内调研的服务保障工作。积极学习借鉴国内外政府集中采购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在严格规范程序的基础上,不断改进和创新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模式,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切实提高政府集中采购的执行能力。积极参加相关调研活动,不断提高办公室人员的综合素质。认真做好地方采购机构来我中心进行调研的组织接待工作,加强交流与沟通,树立采购中心的良好形象,切实达到相互学习、互相促进的目的。

(五)不断加大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宣传力度。深入贯彻局领导和中心领导的指示精神,在坚持工作简报和情况反映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改进和丰富宣传工作形式,通过《情况反映》、《工作动态》、《信息周报》等方式及时反映中心工作动态、交流工作情况。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构建顺畅的宣传渠道,建立有交效的沟通机制,及时在中心网站和财政部指定媒体和相关媒体上发布集中采购工作动态信息、理论研究成果等,积极宣传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工作的政策、法规及工作情况,不断加大政府采购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政府采购的影响,为政府采购工作的正常开展营造更加健康和谐的舆论环境。

(六)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在改进和完善内部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对办公室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建立高效的办公室运行机制。对中心公文运转实行微机化管理,逐步实现中心的无纸化办公,建立中心公文数据库,为中心领导及各处查询利用有关文件数据提供方便。按照《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管理办法》的要求,按时收缴业务档案并进行整理立卷。以数字化管理为目标,采用先进的档案管理软件对中心业务工作档案进行管理,实现业务档案的电子化管理,切实提高业务档案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加大财务管理力度,严格执行我局及中心的各项财务制度,完善经费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经费支出管理,充分发挥中心经费的使用效益。不断改进投标保证金收缴及退还工作方式方法,保证投标保证金的及时清退。健全保密、安全工作制度,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全体人员的保密、安全防范意识,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配合中心党委、工会,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党、团、工、青、妇组织的作用,为中心营造更加健康、和谐的工作氛围,进一步提高中心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综合处

“十 一五” 规 划

 

第一部分 “十五”期间的工作回顾

 

一、“十五”期间的基本情况

自采购中心2003110日正式成立以来,综合处在中心党政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处(室)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依据中心任务分工,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积极开展工作。

(一)狠抓制度建设,不断规范采购工作程序。综合处针对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的特点,结合采购中心业务开展实际,积极开展建章立制工作,努力做到有规可循,有章可依。先后组织研究制定了《内部操作规程》、《工作人员守则》、《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供应商资格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供应商询问、质疑处理暂行办法》等二十余项主要规章制度,并根据集中采购实践的发展及时进行修订,使之更符合采购业务发展的需要,力争做到流程设计科学化,业务操作规范化,采购活动法制化。

(二)注重调查研究,探索集中采购工作新思路。为使集中采购工作能更加的有的放矢、更加符合中央国家机关的实际情况,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完成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制度创新及其对策研究》课题调研,分析了政府集中采购制度的重大意义以及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完善我国政府集中采购制度的对策建议和今后的工作思路。为进一步扩大采购规模,拓展政府集中采购范围,落实国务院关于2005年在中央国家机关全面实行政府采购制度的工作部署,对京外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组织实施问题积极进行调研,通过京外实地调研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听取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还委托国际关系学院对西方发达国家的类似情况进行研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初步的调研报告,目前正在进一步完善之中。

(三)加强专家库和供应商库的建设,保障集中采购业务顺利开展。认真做好评审专家库和供应商库的建设工作,围绕“两库”从无到有,从薄弱到充实,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广泛征集专家,对收到的申请材料按照标准一一审核,严格把关,对通过审核的专家信息及时录入,使评审专家在数量、专业分布上都能较好地满足采购业务需求。从2004121日起,按规定程序从财政部评审专家信息库中抽取专家,积极做好与财政部的协调工作,向财政部转交专家资料399份,涉及各类专业人数1057人。在供应商库建设上,根据《采购中心供应商资格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先后审核入库供应商600家,为保证公平,建立了供应商入库专家审核制度,综合处工作人员一律不参与对申请入库供应商资料的审核,对入库供应商实现了分类、动态管理,为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和询价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随机抽取工作提供了保证。

(四)积极加强沟通、联系,主动争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采购人的支持与配合。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各部门服务的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为进一步改进和推动采购中心工作,组织召开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工作协作组组长单位会议和有82个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的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座谈会,广泛听取部门意见和建议。为了方便部门学习有关政府采购的政策,了解采购中心业务流程、工作要求,先后组织编写了《政府集中采购文件选编》和《政府集中采购工作问答》,免费印发各部门。加强同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等监管部门的业务沟通,积极争取他们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对各种制度办法征求意见的来函认真研究,及时反馈意见,对涉及集中采购业务和采购中心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做好日常工作,为采购业务的开展提供基础保障。按照采购中心招标的组织工作与评审专家、供应商抽取管理工作进行分离,经办采购人员与招标文件、采购合同审核人员进行分离的工作要求,综合处配合业务处积极做好评审专家、供应商抽取和招标文件、采购合同审核工作。为公开招标、论证会等项目随机抽取评审专家2000余人,为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和询价采购项目抽取供应商3000余家,审核各种招标文件、采购合同300余份,做到集中采购各环节之间既分工协作,又相互制衡,规范了采购行为,保障了采购质量。此外,综合处及时、准确地完成了招标公告、预中标公、重要通知、政策法规等文件的网上发布工作,有力保障和支持了采购业务的顺利进行。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年来,综合处为中心的发展做了一定的工作,但我们还应该认识到目前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对采购活动的监督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效果还没有充分显现;评审专家库和供应商库的容量有待于进一步扩充,分类有待于进一步细化;相关的调研活动还不能充分满足集中采购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理论研究需要进一步加强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积极调整工作思路,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能力,巩固、推广成熟的做法和经验,查找、弥补缺陷和不足,主动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进一步做好工作。

 

第二部分 “十一五”期间的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十六大以来的各项方针政策,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采购中心建设和发展的大局,按照局领导和中心领导“靠制度的力量推进工作”的批示精神,以发挥“基础保障”和“监督规范”作用为核心,加强调查研究,拓展工作思路;注重理论建设,积极建言献策;不断开拓创新,完善采购流程;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不断推进采购中心内部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度建设,为中央国家政府集中采购工作规范有序运作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发展目标

    建立“保障有力、规范有序、监督到位”的采购中心内部监督和保障体系,使制度建设更加完备,内部操作流程更加科学高效,透明度建设取得较大进展;供应商库和专家库分类更加细化,功能更加完备,到2010年库容量分别达到5000户和3000人,基本满足采购活动的需求;采购范本体系、内部控制体系更加完善,执行更加有效;调查研究制度化,政策建议更加科学合理,更具前瞻性;基础保障和内部监督作用得到更充分地发挥。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建章立制,逐步完善政府集中采购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通过较为完备的规章制度体系保证政府采购活动始终在法律制度框架内开展,不断规范采购行为。根据采购实践,修订《内部操作规程》,简化程序,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并抓好规程中各项制度的落实。研究制定《采购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和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采购计划编报工作的科学性、严肃性和可操作性,不断改进和完善采购计划的编制方法和途径,规范计划编报行为。研究制定《内部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中心内部监督管理体系。研究制定《评标工作细则》,对评标活动应遵守的规范做出详细规定。研究制定《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通过建立供应商诚信档案制度,加强对供应商的履约管理;《商品信息库建设暂行办法》,利用网络平台,收集相关商品信息,建立商品信息库,统计共性需求,为采购单位编报计划提供依据;研究制定《项目信息库建设暂行办法》,对项目信息库的建设原则、内容、使用方式等内容作出规定。

(二)注重理论研究,为政府集中采购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1.政府集中采购政策功能研究。认真研究发挥政府集中采购政策功能调控经济的作用,以及如何通过政府集中采购活动实现扶持民族产业、购买本国货物、保护知识产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问题。重点加强对政府节能采购的研究,在已有调研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贯彻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方式以及政府节能目标实现的有效途径。同时,加强对国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研究,吸收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

2.政府集中采购效率研究。研究分析影响政府集中采购效率的深层次原因,对计划编报、需求确定、审批环节等外部因素以及人员素质、采购流程、信息化发展程度等内部因素进行成因分析,并探索通过高效、透明、功能齐全的信息网整合信息资源、不断提高采购效率的方式和途径,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3.加强与政府采购领域知名专家学者的合作。借助社会资源,吸收专家学者参与决策研究,对于事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全局的重大问题,积极听取专家学者的建议,取得他们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不断提高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决策水平。

4.吸收借鉴先进的采购经验和理念。积极学习借鉴社会招标机构以及企业先进的采购理念以及内部质量控制、内部监督、业绩考评、采购效果评估等方面好的作法,不断提高采购专业化水平。

(三)狠抓基础规范建设,为集中采购工作提供保障。

1.加强采购计划性。不断研究探索科学有效的采购计划编报途径,通过积极推行网上编报采购计划的方式,解决目前工作中采购计划性不强、集中采购规模效益难以充分发挥的突出问题。

2.建立、完善供应商信息库、专家信息库、采购单位信息库。供应商信息库。改变建库方式,变供应商主动申请为随项目自动入库,凡参与采购中心组织的项目的供应商自动成为库中成员,从而大幅度提高信息库扩容速度。进一步扩大供应商信息库容量,并通过细化分类标准、增加随即抽取检索关键词等方式完善信息库功能,使其真正能够满足采购活动需求。实行网上竞价以后,逐步实现供应商信息库的抽取功能向管理功能的转化,重点通过动态管理,加强对供应商履约情况的监督。

专家信息库。进一步扩大采购中心自有专家库,并细化专家行业分类,扩大专家的行业领域,并进一步完善专家抽取办法,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为项目论证、技术咨询提供保障,同时,为财政部专家库的扩容和维护提供基础条件。

采购单位信息库。通过采购单位信息库,建立用户“身份识别”系统,整合采购单位的基本信息,方便采购单位进行网上采购,也为汽车定点加油、定点保险等服务类项目的有序管理提供保障。

(四)完善采购范本体系。进一步制定、完善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的内部标准文本,提高采购专业化和标准化水平。对于经常发生的采购项目,研究制定特定品目采购文件范本,研究制订科学合理的政府采购评标体系,统一评标标准,保证评标结果科学合理。

(五)推进透明度建设,完善集中采购内部控制体系。

1.积极推进政府集中采购透明度建设,规范采购行为,保障采购质量。对于标的额较大以及技术指标复杂的项目,逐步建立项目公开论证制度,消除歧视性指标和商务条款。对于竞争性谈判和询价采购项目实行网上采购,扩大供应商选择范围,引发充分竞争。实行专家打分结果公示制度,将专家打分具体情况与预中标公告一并予以公示,接受各方监督,强化对专家评审行为的约束和监控。

2.建立、完善政府集中采购后评价体系。研究探索建立后评价体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确定价格、质量、效率、社会效益、综合满意度等评价因素,提出确定评估对象、筹划准备、深入调查,收集资料、分析研究、编制评估报告等后评价制度基本流程。通过后评价体系的建立,对采购活动全过程进行系统分析,提高了今后采购项目的决策准确定、管理科学性,防范采购风险。

3.认真供应商质疑受理。完善供应商质疑受理、处理程序,加强与采购处的沟通,了解项目招标组织的有关情况,吸收专家和厂商代表参与质疑论证,不断提高质疑答复的效率和质量。

4.做好日常监督。严格把好招标文件、中标结果审核关,评标办法予以公开,招标文件符合规范要求,不能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条款,招标结果客观、公正,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性及实体性要求。

(六)加强沟通交流,促进协调有序工作机制的建立。加强与财政部国库司的沟通协调,提高沟通协调的能力,改进沟通协调的方式,研究建立稳定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积极与财政部协商,加大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力度,逐步推行验收结算制度和政府采购卡制度,通过支付手段的制约快速推动政府集中采购工作进程。配合财政部做好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制定工作,建议财政部将适合或应当集中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纳入政府集中采购

进一步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充分发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工作协作组的作用,按照“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充分调动协作组组长单位的积极性,通过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等形式,为各单位主管政府采购的工作人员搭建沟通交流的平台,共同为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建言献策,听取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为各部门服好务。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一处

“十 一五” 规 划

 

第一部分 “十五”期间的工作回顾

 

一、“十五”期间的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是财政支出管理体制改革的三项主要内容之一,是从机制上规范财政支出管理的重要决策,是从源头上、机制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是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一项重要手段。

2003110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正式成立以来,随着各项制度的逐步健全,政府采购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三年来,采购一处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中心领导班子的领导下,坚持“高起点、严要求”的工作方针,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扎扎实实地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履行职能,规范采购,开拓创新,努力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率,较好地完成了各项采购任务,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采购规模呈现快速增长态势。2003年完成采购金额2.5亿元,2004年完成采购金额17.5亿元,2005年完成采购金额23.18亿元,三年累计完成采购金额43.18亿元,信息类产品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的范围不断拓宽,采购规模稳步增长,执行力度也逐渐加大,以良好的采购效果和优质的服务赢得了广大采购单位的认可。

(二)一直保持着较高的资金节约率。信息类产品采购平均资金节约率达到16.2%,三年来共节约财政资金8.35亿元。

(三)不断创新协议供货制度。针对计算机类产品更新换代频繁,供应商诚信状况较差等现状,在调查研究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改进和完善协议供货工作,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一是协议供货品目范围逐步扩大,由第一期的5类扩大到第九期的18类;二是执行单位的范围逐步扩大,由部委本级扩大到各级预算单位,由京内单位扩大到京内外所有单位,协议供货执行单位遍及全国;三是执行管理力度逐步加大,协议供货实行财政直接支付,验收单和合同成为资金支付的凭证和审计检查的依据;四是履约管理的力度逐步加大,通过完善招标文件、细化合同条款等措施,有效地解决了采购质量控制和售后服务的保障问题,个别产品价格虚高问题也得到了初步遏制;五是中央国家机关协议供货制度的影响越来越大,采购效率高,公开透明,方便用户,对规范和引导市场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四)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在信息服务处成立以前,采购一处还承担了中心的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开发并维护中央政府采购网,2004110日正式开通中心网站,率先试行电子验收单、网上采购等业务,完成了首期开发任务。

(五)内部建设逐步完善。采购一处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操作制度规定,认真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坚持学习制度、处务会制度、项目组负责制度、项目技术指标专家论证会制度和处内交流轮岗制度等,注重人才培养和人员管理,自觉维护采购中心的良好形象,逐步打造出一支各方面素质较高的专业化队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结三年来的工作情况,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我们深入分析和研究,不断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一)部分单位对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还存在规避集中采购和公开招标的现象;一些用户在信息系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过程中,常常设置技术陷阱,提出倾向性、限制性条款。

(二)计算机等信息类产品更新换代频繁,市场行情复杂,加上用户需求多样化,有效竞争不充分,造成少数协议供货产品价格虚高。

(三)面对市场诚信基础较差的现状,缺乏有效的制约手段,对供应商的履约管理力度不够强。

(四)对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落实缺少具体依据,自主创新产品和国货产品缺乏认定标准。

 

第二部分 “十一五”期间的规划

 

一、指导思想

 “十一五”期间,我处将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同志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会上的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管局党组及采购中心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规范与规模”这个主题,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法》,规范程序、提高效率、注重质量、扩大规模;探索建立和谐有序、科学规范的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机制;坚持改革创新,发挥政策功能,提高政府采购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促进信息类产品政府采购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

二、发展目标

“十一五”期间,我处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坚持科学发展观,科学合理的采购信息类产品;建立和谐有序、科学规范的信息类产品政府采购工作机制;坚持改革创新,继续深化政府采购改革,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集中采购模式,不断扩大协议供货实施范围,发挥集中采购规模效益;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廉政建设和内部控制,打造一支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和综合素质的采购队伍;坚持依法行政,理顺信息类产品政府集中采购的法律关系和市场关系。到2010年,采购规模比“十五”期末翻一番,达到40亿元。

三、主要任务

继续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引入充分竞争,营造竞争有序、诚信和谐的政府采购市场氛围;继续本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加强宣传和引导,杜绝规避集中采购和公开招标的现象,扩大信息类产品的集中采购范围和采购规模;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设节约型政府的要求,科学、合理地采购信息类产品,积极探索编制中央国家机关办公设备的配置标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打造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政府的要求,大力推广节能环保产品,积极探索信息类产品的报废、回收再利用制度;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打造专业、高效、严谨、廉洁的政府集中采购队伍,注意培养创新意识,进一步拓宽采购思路、创新采购模式、提高采购质量。

四、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内部规章制度体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循中心的有关规章制度,结合信息类产品的特点和采购一处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信息类产品的采购操作规程,依法采购、信息公开、决策民主,权责分明、互相制衡。

实行项目责任制和分级审核制度。处内人员依三定方案明确分工,相互制衡,强化监督。每个采购项目由两名以上人员组成项目小组,共同办理采购业务,并明确项目负责人和经办人。进一步规范项目审批流程,对于重要事项,实行多级审核制度以强化监督。

实行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和项目跟踪管理制度。处内信息共享,充分沟通。在政务内网上建立信息共享区,对于每一个项目的基本情况、进展情况由项目负责人进行登记,以便领导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并在必要时予以督办。

完善标前论证会制度和项目后评价制度。对于公开招标项目特别是技术指标比较复杂、标的金额较大的项目,坚持进行标前技术指标论证会制度,保证技术指标的无限制性,引入充分竞争,在满足采购单位合理使用需求的基础上,采购到性价比最高的产品;项目完成后,一要加强理性思考,把典型案例汇编成册,总结新情况、新问题,据此及时修改完善招标文件和采购程序。二要坚持用户回访,跟踪了解产品的使用情况,组织好其他同类型项目的采购工作。

坚持处务会制度和民主决策制度。坚持处务会制度,体现民主性和针对性,提高处务会效率。在处务会上沟通一周以来的主要项目情况,提出近期存在的问题并讨论解决思路,明确下周工作分工。对于标的金额较大、社会影响大的项目,以及项目中遇到的特殊情况和突发性问题,及时召开处务会,由全处同志讨论确定。

(二)进一步完善协议供货制度。协议供货制度自推行以来,以其采购成本较低、方式便捷、周期较短、质量和售后服务有保障的特点,受到了广大采购用户的普遍欢迎。但也存在部分产品价格虚高及部分供应商诚信度不高的问题,我们将通过以下方式切实解决这些问题。

针对部分协议供货产品价格虚高的问题:一是减少中间环节,只允许货物生产厂家投标,以得到最好的价格优惠、最有保障的售后服务支持和对供货代理商最有力的约束管理。二是通过要求厂商自查、一处人员的调查和网上媒体价格的实时监测,强制中标人及时调整投标价,暂停、取消规定时间内不予调整价格的中标厂家供货资格。三是对一段时间内市场价格变化频繁的品目,每两个月组织中标人重新报价,实行末位淘汰制。此外,不断探索试行一些能够引入充分竞争的办法,如缩小协议供货入围品牌数目等,从根本上解决价格虚高的问题。

针对部分供应商不诚信履约的问题:一是在供货合同的签订上,加大对供货商违约处罚力度,实行无条件先行双倍赔付制度。二是设立专人专岗来处理协议合同纠纷,切实担起售后服务保障的责任。

在完善协议供货制度、加强供货管理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实行协议供货的产品范围,并探索与定点采购、竞争性谈判等采购方式相结合的办法,更好的完成信息类产品限额以下的小批量和零星采购。

(三)大力推行电子政府采购。我们将加强调查研究,学习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经验,充分发挥采购一处工作人员的专业优势,与信息服务处密切配合,努力推进采购中心的信息化建设,提高集中采购的信息化水平,不断创新采购方式、缩短采购时间、提高采购效率。

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的相关数据库。完善合同管理、供应商管理、商品信息管理等数据库,以全面、及时、准确地反映中央国家机关用户的实际使用需求和市场价格、产品变化等情况,为中央国家机关信息类产品的政府集中采购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积极探索电子政府采购方式。首先选择配置标准统一、市场竞争充分、价格变动频繁的小额办公设备,在部分采购单位范围内试行网上竞价,探索电子采购的适用范围、方式、竞价规则等,待取得一定经验后,逐步扩大适用范围。到2010年,力争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80%的信息类产品采购项目能够在网上实施电子采购。

逐步推行软件产品的网上采购。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软件正版化工作的要求,积极做好软件类产品的政府采购工作。通过加大软件的集中采购力度,扩大采购规模,通过提高与软件厂商的谈判能力,降低采购成本,理顺软件类产品的采购渠道,形成相对稳定、有序的采购形式。逐步在网上公示集中采购范围内的软件产品品目及版本,供货方联系方式等,为用户提供便捷的采购服务。

(四)通畅信息渠道,做好情况反映、培训和宣传工作。坚持情况反映制度,把采购一处一些好的做法和近期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做阶段性分析、总结,及时反映给主管领导。

继续做好对中央国家机关各级预算单位,特别是一级及京外各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利用信息化手段,开通在线业务知识问答,及时反馈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的疑问。

通过采购中心自有网站和其他新闻媒体,积极宣传采购一处的工作做法和成绩,扩大政府采购影响,争取各方面的认可和支持,为做好采购工作营造更加和谐的舆论环境。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队伍建设。

不断提高全处人员的专业化水平。采取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不断丰富工作人员的采购专业知识;坚持调查研究,充分了解信息类产品的市场信息,使采购人员不仅成为采购程序的专家,更要成为市场的行家。

不断提高全处人员的综合素质。落实《采购中心党员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工作方案》中提出的各项措施,继续巩固和扩大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保持采购人员良好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培养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廉洁自律的专业化采购队伍。

    今后五年,采购一处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国管局党组及政府采购中心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为完成以上规划纲要而努力奋斗!为不断提高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的执行能力努力奋斗!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二处

“十 一五” 规 划

 

第一部分 “十五”期间的工作回顾

 

一、“十五”期间的基本情况

(一)采购规模逐年扩大。2003年,二处主要负责服务和工程项目的集中采购。2004年之后,工程项目及工程物资的集中采购交由三处负责,二处负责的项目主要有10类,其中货物项目5个,包括汽车、空调、办公家具、办公用品和变配电设备,服务类项目5个,包括汽车维修、汽车保险、汽车加油、印刷和会议。此外,二处还一直负责部门委托的集中采购目录外项目的采购。2003年至2005年,二处采购规模逐年增加,03年采购金额为2亿元,04年为7亿元,05年预计为13亿元。采购规模不断扩大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政府采购部门实施范围逐年扩大。03年仅限于一级预算部门,04年扩大到二级预算单位,05年有部分项目实施范围已扩大到所有三级以下预算单位。二是项目实施方案逐步完善。二处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尽可能做深做细,挖掘项目潜力,将应纳入集中采购的全部纳入集中采购,减少了跑冒滴漏。

(二)采购规范逐步建立健全。“十五”期间,二处在建章立制方面下了很大功夫,认真研究制定和修改完善了相关制度。坚持了采购业务学习制度,定期召开处务会对处内重大项目进行讨论交流,并请有关专家对二处涉及项目的行业状况和专业知识进行讲解培训,提高了二处采购人员的整体业务水平;建立了采购业务登记制度,对部门的所有采购委托按收到时间逐笔顺序登记,提高了工作效率,加强了信息统计工作;实行了询价采购密封报价和评审制度,细化了询价采购流程,堵塞了原有询价采购方式中存在的漏洞;制定了招标文件处内审核制度,由专人负责对招标文件进行复核,尽可能地避免招标文件中出现重大错误。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二处提高了人员素质,规范了内部采购流程,大大减少了采购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的可能性。

(三)采购方式基本定型。通过3年的摸索和不断总结经验,二处对负责的10个项目的实施方案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了改进完善。目前,10类项目的采购方式均已初步定型,其中7类(5个服务项目及办公家具、办公用品项目)采用的是定点采购方式。同时,针对不同项目的不同特点,在价格和服务等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上,做了一些开创性的探索。如在汽车维修项目中,按品牌和车型分类细化了维修项目,并要求投标人统一以汽车制造企业制定的特约维修工时及零配件的价格为基准,报出各自的优惠率,使价格可直接进行比较,彻底解决了以往汽车维修定点中投标人之间价格不能相互比较的难题。在印刷项目中,对信封的印刷定价采用了二次报价的方法,首先根据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计算出平均报价,然后要求投标人以此为基准报出各自的优惠率,使报价、评标更加科学合理。经过种种探索、改进,定点采购方式已经渐趋完善,在采购质量、价格、效率、效益等多重目标上实现了均衡,最大限度地发挥了集中采购的规模效益。

(四)集中采购政策功能初步发挥。质优价廉仅仅是政府采购要实现的目标之一,政府采购还要达到保护民族企业、扶持中小企业、促进资源节约和保护生态环境等多重政策目标。尽管从二处目前的采购规模来看,还不具备足够的影响力来全面实现集中采购的调控性功能,但在“十五”期间,二处在发挥集中采购的政策功能方面仍然进行了积极有益的尝试:在汽车采购项目中,加大了对民族品牌汽车的支持和宣传,提倡使用国内自主品牌汽车,与奇瑞汽车有限公司举行了签约仪式,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在空调采购项目中,引入了能源效率标识的概念,对供应商提出了节能要求,并在下发的文件中积极引导各部门根据能源效率等级识别和购买能耗低的产品;在家具采购项目中,提出了环保的基本标准,要求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环保要求。这些尝试尽管只是在有限的范围内起到了导向作用,但对我们今后如何利用集中采购的影响来引导和调整经济产业结构,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五)基础资料作了初步收集整理。基础资料的缺乏,一直是集中采购工作的一个薄弱环节,由于缺少足够的数据,在很多项目,尤其是服务定点项目上,我们都难以作出准确、科学的决策。要使集中采购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就必须加大基础工作力度,为此,“十五”期间我们花大力气抓了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一方面我们引入先进手段,以信息系统为载体,提高信息收集效率和准确度。二处采购项目涉及单位多、行业广,基础资料的数据量极其庞大,依靠人工收集资料难度很大,因此,从2005年开始二处所有定点项目都启用了网上电子验收单或结算单,实现了定点项目网上实时统计,使定点项目的信息传递更加方便快捷,也使统计数据更加准确可靠。另一方面我们注意突出重点,拓宽信息渠道,全方位收集基础资料。从二处采购项目来看,有两方面的基础资料是迫切需要掌握的,一是各单位车辆的基本情况,二是京外单位的基本情况。二处的采购项目中,有4个与车辆有关,因此,如果掌握了各单位车辆的所有基本情况,就解决了大半的基础资料问题。两年来,我们在有关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一边实施采购一边收集资料,已经获得了一定的数据:一是在车辆保险项目实施前,向各部门下发车辆情况统计表,统计了7700余辆车的基本情况;二是通过车辆保险项目的实施,取得了8000余辆车的详细保险数据;三是通过车辆加油项目的实施,收集了1万余辆车的详细加油信息。至于京外单位的基本情况,我们也有意识地通过各种渠道逐步进行收集:一方面与各有关主管部门联系,了解其掌握的京外单位情况;另一方面通过采购项目的实施,对每笔采购逐个登记采购单位名称、所在地及其主管部门名称,一点一滴地积累采购单位信息。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处采购工作虽然已取得一定成绩,但是,由于受集中采购体制、历史遗留问题等客观因素影响,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具体表现在:与采购各方当事人的关系还没有完全理顺,应当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的项目还有很大一部分游离在外,采购规模还相对偏小,集中采购政策调控功能的实现还很有限,项目实施方案和评标办法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基础工作还很薄弱等等。

 

第二部分 “十一五”期间的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国家政府采购的有关政策,紧密结合中央国家机关实际,坚持“政策指导,面向市场;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强化基础,开拓创新”的发展思路,按照“方式创新与手段创新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实施原则,围绕中心提出的战略目标,全面推进二处采购工作。

二、发展目标

围绕“十一五”中心发展的战略任务,加强宣传培训,与采购各方当事人协调合作,全面推进二处的采购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和基础工作,解决采购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扩大采购规模,发挥集中采购的政策调控功能;创新采购方式,完善评标方法和采购效益评估体系,使采购结果更加科学合理;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高素质采购队伍,提高采购效率和采购质量。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各方当事人的沟通协调,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形成有利于政府集中采购发展的良好环境。通过网络、报刊、杂志等各种渠道,采用情况简报、手册发放、电话咨询等各种方式,宣传二处的各项采购政策,使更多的单位和人员了解二处的工作,构建和谐的集中采购环境。定期与财政部、审计署、监察部等主管和审计监察部门进行沟通交流,形成一个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良好工作势态,至少争取就二处采购项目的一些重大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保证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具体采购活动开展过程中,及时与各采购部门和部门集中采购机构沟通协调,出现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时,要坚持原则,并耐心解释,获得这些部门的理解和支持。要充分利用社会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和供应商的现有资源,与其加强交流合作,提高采购专业化水平。

(二)进一步扩大采购规模,发挥集中采购的政策调控功能。一方面要对现有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清理统计,查明各部门是否存在规避集中采购的行为,对违规自行采购的,要采取措施及时纠正,将应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的全部纳入集中采购,充分发挥集中采购的规模效应;另一方面对于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要予以充分关注,其中一些因部门不具备组织实施能力而委托中心采购的,要全力以赴协助部门做好采购工作,在取得实践经验的同时,争取逐步将其纳入中心采购范围;最后要对目录外项目进行研究摸底,论证还有哪些项目适合实行集中采购,必要时可聘请专家或中介机构协助论证,论证清楚的,要及时报请财政部、国办将其列入集中采购目录。同时要注意,扩大采购规模时,要根据人力、手段的配套情况,在首先巩固原有成果、保证采购质量的基础上稳步推进,不可急功近利,以免出现相反效果。初步确定到“十一五”结束,二处采购规模要实现再次翻番,采购金额要达到25亿元以上。

在稳步扩大采购规模的同时,要注意利用集中采购的影响力,在产业结构调整、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方面发挥导向性作用,充分发挥集中采购的政策调控功能。“十一五”期间,在落实采购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以及扶持中小企业等方面,要采取切实举措。在评标办法中要制定相应的条款,保证在质量、服务、价格基本相当的情况下,生产节能环保产品的企业能够优先中标,同时要在下发给各部门的文件通知中,引导或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在办公家具、办公用品、印刷等采购项目中,要保证中小企业每年均能获得一定比例的采购份额。

(三)进一步创新采购方式,改进评标办法,建立效益评估体系,使采购结果更加科学合理。针对办公家具、办公用品价格虚高和京外单位集中采购等难点问题,进行专项课题研究,提出有效解决方案,并对采购方式作出相应改进。根据项目特点和部门的不同需求,聘请专家对各项目的评标办法进行研究改进,对评标中应考虑的因素和各因素的评价标准逐项进行论证,力求使评标办法做到公正、客观、科学、合理,并在不违背国家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的前提下,尽可能地满足采购部门的需求。条件成熟时,制定出各类项目的评标办法范本,要求同类项目原则上必须采取相同的评标办法,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对评价因素作大的变动。采购结束后,要建立起采购结果反馈和效益评估制度,并从采购总成本而不仅仅是采购价格的角度去考核采购效益,全面、科学地评估各个项目的采购结果,并根据评估结论对采购方式作进一步的改善。

(四)以信息化为手段,继续加强基础工作,结合中心信息化建设进程,逐步开发完善二处采购信息处理系统。第一阶段首先对所有定点采购项目启用电子验收单,通过电子验收单的使用收集基础资料,包括单位名册及其它相关信息,目前该软件正在开发中,预计06年3月份完成。第二阶段重点完成车辆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工作,目前我们已经将市场上主要车型的数据和维修价格录入中心数据库,下一步待中心采购信息平台搭建起来后,我们将把前两年收集的中央国家机关车辆信息逐步录入数据库,并配合信息处开发车辆管理系统,实现车辆采购、维修、加油、保险的一体化管理。第三阶段我们将对二处的所有项目全面实行信息化管理,我们将与信息处紧密配合,提出涉及二处采购项目的网络功能模块的需求方案,对所有能够通过网络采购的项目均实现网上采购,规范采购流程,堵塞采购漏洞,提高采购效率。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三处

“十 一五” 规 划

 

第一部分 “十五”期间的工作回顾

 

一、“十五”期间的基本情况

(一)思想高度重视,积极参加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全处同志通过全面系统的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理解了我们党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认识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并把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工作列入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议程,认真研究,统筹安排,扎实推进,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了合力。大家在思想认识、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工作效率以及纪律观念等方面有了明显的提高和转变,能够以崭新的面貌做好各项工作。

(二)精心组织安排,努力提高工程集中采购规模。遵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在充分了解北京市工程采购操作程序基础上,通过加强与相关单位沟通和协调,并结合采购中心内部操作规程和具体工作实际,我处确定了工程政府采购的基本操作程序。按照采购中心的工作安排和要求,截止200511 月,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了231个采购项目,采购金额总计为150336万元。2005年的采购金额为2004年的2.67倍,工程采购已经成为政府集中采购规模增长中新的亮点。

(三)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和调查研究工作。为使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采购中心的工作规则,我处制定了《采购三处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处内各项工作的职责、要求和程序,规范了工作人员的采购行为。同时,为进一步规范中央国家机关工程建设项目的集中采购工作,正在对建立中央国家机关有形建筑市场的课题开展研究,通过调查研究,已对四川、辽宁、广东等地的工程招投标开展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针对小额工程采购项目日渐增多的情况,通过调查研究,已初步制定完成《中央国家机关建设工程邀请招标操作规程》。为加强对供应商的履约管理,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促进工程采购进一步改进和提高,建立了对已完成采购项目的回访制度,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了解采购项目的执行效果。

(四)不断开拓创新,积极探索简捷、高效的政府采购方式。随着所完成的采购项目不断增多,我处在对这些项目的采购方式、效率、质量等方面进行认真分析总结的基础上,不断对工程采购工作进行创新。首先对采购方式进行了积极探索,如根据电梯产品的性能特点和市场情况,为达到既能体现出政府采购规模优势,提高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又能更好满足委托单位需求的目的,召开了两次分别由专家和用户代表、供应商代表参加的研讨会,积极探索更加简洁、高效、用户满意的电梯采购方式,并在住宅中心电梯采购项目和2005年中央国家机关电梯更新改造采购项目中得到了很好的应用。

其次对评标办法进行合理改革,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采用通过初审的报价与各投标单位报价平均值最接近中标法。二是在建筑施工招标以外的货物采购项目,对技术部分评分时,技术投标文件也要求采用暗标。三是在评标过程中,当个别专家的单项评分与其余专家的单项评分差异较大时,要求评标委员会应进行复核。通过对采购方式和评标办法的创新,既规范了采购程序,又提高了采购效率,得到了委托单位、投标单位以及评标专家的一致好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认真总结我处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感到还有一些问题。如:工程采购制度和办法还不健全,采购效率和质量还要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法》中对于工程项目的招标工作只是原则性地规范适用《招标投标法》,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许多涉及到采购中心职能和定位的重大问题,影响中心承担的工程采购任务的顺利展开。此外在工程采购的实际工作中,也遇到了一些还需解决的问题,主要是:

(一)工程建设项目存在双重管理问题。目前中央国家机关建设工程项目的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招标)既要通过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又要通过北京市有形建筑市场,要履行两套程序,存在着双重管理的问题,既不利于采购效率的提高,也不利于对工程集中采购进行有效的管理。最为重要的是,有些本应该集中采购的工程项目,由于没有自己的工程采购平台,部分采购单位不经过采购中心直接通过北京市有形建筑市场进行招标,造成规避集中采购的现象非常普遍,影响集中采购规模的扩大。

(二)招标限额以下的监理项目采购问题。招标限额以下的工程监理项目较多,许多项目的监理费用在10万元左右,按照公开招标程序进行招标存在很多实际问题:一是监理费用较低,监理单位没有参与投标的积极性,经常出现招标公告发布后,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报名单位最少三家的要求,最后采用了直接发包的形式,大大降低了采购效率;二是招标周期长,不能满足招标人的要求。中央单位项目比较特殊,时效性强,招标周期要求短,但目前的方法很难达到这一要求;三是任何一个监理项目的招标都有一定的招标成本和投标成本,在工程监理费较少的情况下,招投标成本相对偏高。

 

第二部分 “十一五”期间的规划

 

一、指导思想

用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领工程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以《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法》指导具体采购业务,在采购工作中体现改革创新的理念,突出规模意识,加强廉政教育,将工程政府集中采购工作融入到国家财政体制改革的大环境中,平稳、快速的推进工程政府集中采购的改革与发展,开创和谐发展的工程政府集中采购新局面。

二、发展目标

进一步发挥政府集中采购的政策导向作用,更好的将《政府采购法》与《招投标法》相结合,规范中央国家机关工程集中采购流程,建立符合实际的工程政府集中采购框架体系,促进工程政府集中采购工作规范、高效地开展。

三、主要任务

建立框架体系;健全规章制度;创新采购方式;扩大采购规模;实现政策功能。

“十一五”期间,建立中央国家机关工程政府采购框架体系,完成相关配套设施建设,规范管理中央国家机关工程项目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健全工程政府集中采购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规范、高效的工程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制度;创新采购方式,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充分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力争扩大工程项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进一步扩大采购规模,工程项目集中采购规模力争占到整个中央国家机关工程建设总投资的60%以上,采购规模在现有的基础上翻两翻;在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鼓励建设节能省地型建筑,采购节能产品,保护农民工利益等方面发挥工程政府集中采购作用,力争在实现政府采购政策导向功能上取得突破。

四、主要措施

 “十一五”期间,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不断提高采购效率和采购质量,扩大采购规模,创新采购方式、增强政府采购节能意识,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廉政建设,杜绝违规违纪行为,逐步建立制度完善、规范高效、相互制衡的工程集中采购工作机制。

 1.明确集中采购机构在工程采购中的主体地位。改变目前仅以单一的招投标为主要工作内容和职责的工作状况,全面理解并切实把握工程政府采购范畴,在工程采购中做好政府投资工程安排预算, 制定评标原则, 拨付资金, 订立和履行合同,统计评估最终采购结果以及对工程财务进行监督管理等一系列工作。

 2.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建立有效的回访制度,继续深入到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针对工程采购充分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使各部门真正满意;到各省市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进行调查研究,加强同行之间的联系与沟通,吸取经验和教训,促进中央国家机关政府工程采购工作迅速发展,稳步推进具有中央国家特色的工程政府集中采购制度的建立。认真研究工程集中采购方式,探索更加适合于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的方法,特别是针对电梯、空调、公开招标限额以下的工程监理等项目,通过定点采购等多种方式组织实施,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节约财政资金,满足用户的需要。

 3.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内部操作制度,以制度建设规范操作程序,积极探索评标办法,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评标体系。积极研究制定中央国家机关建设工程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招标组织实施办法,保证工程项目实施质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相互制约,职责明确的内部工作流程。积极制定《中央国家机关工程集中采购公开招标操作流程》、《中央国家机关工程相关货物采购操作流程》和《中央国家机关工程服务项目集中采购操作流程》。

 4.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适应政府采购发展的专业化需求。积极参加相关业务部门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采购的理论和专业技术水平,同时,在工作实践中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高自己,更好地掌握高效的工程采购方法。

 5.强化廉政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继续要求全处同志认真落实《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在实际工作中贯彻执行“六不准”规定,严格依法采购,坚决杜绝腐败现象。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中央国家各部门服好务的思想,减少办事环节,端正服务态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6.加强宣传工作 。一是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工具广泛宣传《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及有关工程采购法规文件,使社会各界不断提高对工程政府集中采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在实际工作中加强宣传工作,通过办培训班、咨询、答疑等服务形式,将工程集中采购的有关规定深入地向参加采购工作的单位宣传,不断提高各单位依法采购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十一五”期间,采购三处力争创建学习型、创新型业务处室,将采购业务工作与学习创新相结合,在处内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进一步加强各项规章制度建设,坚持效率与质量并重,在采购业务中加强政府集中采购的政策导向功能,共同做好工程项目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开创和谐发展的工程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新局面。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信息服务处

“十 一五” 规 划

 

第一部分 “十五”期间的工作回顾

 

一、“十五”期间的基本情况

   “十五”时期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根据信息化一期建设方案,切实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在财政部和我局的专项经费支持下,采购中心圆满完成了信息化一期建设,购置了基础的硬件和网络设备,以系统移植和模块开发的方式建设了采购网站和多个业务模块,实现了信息发布、电子验收单、协议供货、标书下载等重要功能。这些信息化建设基础性工作为采购中心业务的正常开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抓好组织建设。根据局党组会议纪要和人事司《关于政府采购中心增设信息服务处的批复》等有关文件,我处于20058月中旬正式成立。信息服务处的职能包括(1.信息服务处负责对采购中心业务需求进行调查、分析,提出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2.负责政府集中采购信息管理系统的维护;3.负责政府集中采购信息管理系统的技术支持和系统用户的培训、服务工作;4.负责政府集中采购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5.负责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的建设、管理、信息更新与日常维护工作;6.负责为集中采购供需双方提供网上采购服务等)。我处编制为7人,目前实有人数4人,平均年龄33岁,研究生以上学历占75%,本科以上学历占100%,党员占75%。经中心党委的指示,200511月初我处成立了信息服务处党支部。

(二)做好作风建设和加强学习培训。从我处成立开始,就力图发扬民主集中,充分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鼓励开拓创新,激发全处人员的工作热情。全处人员上下齐心,加强团结,树立协作意识和团队精神,积极参加中心的各项集体活动。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投入到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切实做好“回头看”活动,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按照领导要求,学习并探讨了《政务情况交流》(第54期),借鉴吸收商务部政府网站建设的经验。

(三)重视内部制度建设。我处成立时,中心领导就要求,要高度重视并尽快着手内部制度建设,以规范工作,提高效率,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在我处组建的一个月内,我们基本完成了内部规章制度的建立,拟定了《信息服务处职位说明》、《信息服务处会议制度》、《信息服务处学习培训制度》、《信息服务处安全制度》、《信息服务处保密制度》、《信息服务处设备管理制度》、《信息服务处技术支持服务规范》等7个内部规章制度。为保障信息化开发的效率和质量,坚持了每天上午的开发技术讨论会制度。

(四)搞好硬件基础建设。局领导和中心领导的非常支持和重视信息化建设,我处成立前已配备2台小型机、2PC服务器。我处成立后,又调入台式机一台,购置台式机、投影仪各一台、笔记本2台。  

(五)做好技术支持服务。根据“管理、服务、保障”的宗旨,按照“三好”的要求,制订有关服务规范,以服务为根本,端正工作作风,狠抓服务质量。为保证技术支持服务质量,提供及时周到的技术服务,经领导同意,借用了服务中心3名专业人员负责协助电话技术支持服务。由处内人员自行独立开发并完善了技术支持管理信息系统1.0,主要用于记录、解答、统计技术支持问题等。

(六)加快信息化建设。

1.初步建设完成采购中心外网网站。中央政府采购网是采购中心业务外网门户网站,是在移植珠海政府采购网的基础上根据采购中心的实际业务需求进行二次开发的。该网于20041月开通,先后实现并开通了信息发布、公告管理、招标文件下载管理及临时供应商管理、电子验收单管理等功能。

2.开发完成协议供货业务模块。旧版本的协议业务模块是采购一处委托北京金福音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开发的,主要解决协议供货招标、评标和标后具体采购业务的管理。其中包括:协议供货投标、评标子模块,协议供货中标信息查询/浏览模块,中标厂商/代理商管理子模块、协议供货产品采购合同管理子模块等。采购中心取得该系统全部的知识产权和源代码,保障了及时的维护和升级。

3.开发完成空调定点采购业务模块。该模块是根据采购二处的业务需要,以协议供货模块为模板进行了少量调整后建立的,其中包括:中标信息查询/浏览、采购确认单下载及合同管理等子模块。该模块已于200551日起运行,并于5月底实现了与主系统中电子验收单的统一查询。

4.开发完成供应商管理模块。用于实现供应商注册管理及抽取供应商等功能。由于采购中心即将在主系统中启用供应商管理功能,该模块中的数据及功能已基本移植到主系统中,待主系统中供应商信息整合结束且供应商抽取功能调整完成后即将废除该模块。

5.开发完成专家管理模块。用于实现专家注册、管理及抽取等功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信息化建设缺乏统一规划。目前,现有的采购信息系统功能较弱、不全面,不能满足迅速增长的业务需要,同时现有的几套模块基本上彼此独立,无法进行协同工作和数据共享。

(二)相关制度建设薄弱。在信息化相关的方面,采购中心缺乏完善的制度体系。对系统开发、管理、实施、维护等方面缺少规范和标准。

(三)缺乏人才。采购信息化任务艰巨,需要大量既懂采购又懂计算机技术的人才。人才的缺乏是采购中心信息化建设的瓶颈。

为了满足政府采购业务和决策的需要,更好地加强政府采购业务工作,迫切需要加快制度建设,培养信息化人才队伍,进行信息化二期建设,开发功能全面、安全可靠、集成度高的政府集中采购信息系统,进一步提高采购中心政府集中采购业务水平,以透明促规范,打造网上“阳光工程”,加快实现政府集中采购业务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和现代化。建设政府集中采购信息系统要服务于日常业务工作,服务于领导决策,以技术促应用,以技术促业务,以技术促服务,实现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各项任务“第一反映、第一到达、第一完成”,全面推进采购中心政府集中采购业务工作,提升机关事务管理能力。

 

第二部分 “十一五”期间的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自主创新”精神,贯彻落实“开发信息资源,服务四化建设”的指示,贯彻中央有关发展电子政务与信息化的指示,积极探索有政府采购中心特色的信息化发展道路。要树立敢为人先的开拓观念,大胆尝试信息化建设的新方法、新途径,为信息化发展的营造有利条件。树立科学发展观,运用科学的思想和科学的方法,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使采购业务信息化与采购业务水平相互提高,协调发展;采购业务信息化与政务信息化相互促进、同步发展;信息化建设与信息化应用协调发展,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要“又好又快”地发展信息化,确保采购业务信息化可持续发展。以业务为导向,以需求为牵引,充分利用资源,制定目标,突出重点,每年解决几个关键问题,一步一个台阶,逐步推进信息化建设。

二、发展目标

采用先进的、成熟的信息技术和采购业务管理理念,整合信息资源,建设标准统一、功能完善、高效快捷、安全可靠的集中采购信息系统,以采购业务信息化促进采购业务现代化;通过电子政务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提高采购业务水平和采购服务效能,降低行政成本,推动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集中采购体制。

中央国家机关集中采购信息系统将建设一个可靠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动态更新的基础业务系统,涉及业务范围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系统不仅要支撑采购中心日常办公业务,还要为国管局领导、采购中心领导提供决策支持。概括而言,中央国家机关集中采购信息系统目标为:“一个平台,两个网络”。

1.一个平台:指建设一个统一的采购信息管理平台,即实现一站式服务或一站式办公。对外部用户而言,可称为一站式服务,用户无须了解采购中心内部组织结构和职能分工,系统实现自动导航,智能化指引用户方便地完成所有需求;对内部用户(员工、领导)而言,可称为一站式办公,内部用户采用单点登录,无须进入若干个系统工作,也在一个平台内便捷地处理所有工作事宜,提高工作效率。同时,要建设采购中心咨询服务呼叫中心(呼叫中心又称为客户服务中心,它是一种基于信息技术,并与业务连为一体的综合信息服务系统,有效地为客户提供高质量、高效率、全方位的服务。)

2.两个网络:指建设内网和外网系统,内网上处理涉密业务,外网上处理日常普通业务,并做好内外网数据隔离和实时交换。内网主要指国管局内部办公网(与国办专网相联),外网指国际互联网。由于面向大量社会公众办公,根据国办17号文件,采购中心办公可以基于外网建设。

三、主要任务

信息服务处建设中央国家机关集中采购信息系统的主要任务概括为:“优化三大流程,建设四个数据库,协调五方面关系”。

(一)三大流程:结合信息技术,优化重组采购业务流程。采购业务流程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货物采购、服务采购、工程采购。对这三大块采购业务流程实现优化,提高了工作效率,是衡量信息化工作是否取得成功的标志。

(二)四个数据库:四个数据库是信息化建设的基础,即“采购用户库、商品库、厂商库、专家库”。建设以上四个数据库是信息化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和首要任务。如果没有真实、完整、规范的四个数据库,信息系统建设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

(三)五方面协调:做好五方面关系的协调是信息系统开发、建设和实施成功的保证。第一,要协调好与上级用户的关系,采购系统要为上级领导提供决策支持;第二,要协调好与采购用户的关系,采购系统要为采购用户提供优质服务;第三,要协调好与厂商的关系,采购系统要实现与厂商的企业管理信息系统MISERP系统的有机衔接,采购项目与市场商品行情变化同步,要保障物流配送;第四,要协调好与监管部门的关系,即采购系统要为监管部门的信息系统(如部门预算系统、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审计系统、纪检监察系统)提供接口和数据共享,又要保持独立性;第五,要协调好与内部用户的关系,开发采购系统是采购中心全体员工都必须配合、支持和参与的工作,否则难以成功。另外,采购系统建设完成后,要搞好内部用户的培训,制订操作规章制度,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

四、主要措施

(一)完善规章制度,营造信息化建设的规范环境。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完善《信息服务处会议制度》、《信息服务处学习培训制度》、《信息服务处安全制度》、《信息服务处保密制度》、《信息服务处设备管理制度》、《信息服务处技术支持服务规范》等6个内部规章制度。拟订《中央国家机关电子政府采购实施办法》、《采购中心信息系统开发、实施管理办法》、《采购中心信息系统操作管理办法》、《采购中心信息系统档案管理办法》。

(二)加强调查研究,完善信息化工作的基础条件。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投入到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加强调查研究,加强与国内搞电子采购比较好的地方采购中心的学习交流。

(三)务实开拓创新,加快建设全国领先的采购信息系统。加快采购中心信息化建设,争取建设完成可支持采购用户将达到20万个以上,注册供应商100万家以上,商品项目将达到1000万种以上,专家库将达到5万人以上(每一采购项目的专家不少于50人),支持1000家以上的用户和厂商、供应商同时在线网上竞价、询价、交易等的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

(四)重视人才战略,培养采购信息化复合性高级人才。轮流选派全处人员参加信息化规划、技术开发、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培训。要组建“真学、真懂、真用、真干”的一流信息化建设、实施和维护队伍,把握核心技术,取得系统控制权。提高人员素质,加强人员培训和学习,培养足量的复合型信息技术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