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31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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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等。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政府网站(www.ggj.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安门大街22号;邮编:100017;联系电话:010-63093037;电子邮箱:xinxigk@ggj.gov.cn)。

一、概述

2015年,国管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要求,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回应公众关切,结合我局实际,不断健全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公开程序,丰富公开形式,加强督促检查,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根据《国管局信息公开目录》,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2015年,国管局政府网站公开信息3003条,其中属于《目录》规定事项的信息1317条。具体情况如下:

(二)公开的主要形式

1.以国管局政府网站为主要平台发布信息。一是在国管局政府网站“新闻发布”“工作动态”“图片新闻”等栏目实时发布本局重要信息和工作动态。二是在局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包括信息公开规定、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等子栏目),统一发布政府信息,及时回复信息公开申请。三是局属有关单位通过本单位子网站和专项业务网站,发布有关业务工作的最新动态。

2.做好新闻发布工作。通过《中国机关后勤》杂志及有关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众宣传机关事务工作情况,解读政策规定。

3.答复信息公开申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国管局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和检索国管局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提交信息公开申请。我局按照《条例》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及时予以了答复。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5年,我局共收到公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件,内容主要涉及中央在京单位土地管理、住房制度改革、驻京办事处管理等方面内容。另外,通过“局长信箱”“在线咨询”等栏目接收政府网站互动平台各种网上申请、咨询信函1297件。

(二)答复情况。

所有有效申请全部同意公开,并通过网上发布、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按时回复。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国管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情况。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国管局没有因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复议情况;因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4起。

六、下一步主要工作

2016年,我局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些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国务院要求,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立足机关事务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做好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力度。对行政审批事项、局“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集中采购、住房公积金、公务员招录管理等重点事项,发布业务工作最新动态,对相关政策作出解读,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二是修订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认真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要求,及时修订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范围,明确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程序、时限和用章等要求,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法治化水平。

三是强化服务信息公开。依托政府网站和业务应用系统开展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等服务,利用服务热线、公众微信等方式,做好政策解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