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22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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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等。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政府网站(www.ggj.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安门大街22号;邮编:100017;联系电话:010-63093037;电子邮箱:xinxigk@ggj.gov.cn)。

一、概述

2016年,国管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国办发〔2016〕80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回应公众关切,结合我局实际,不断健全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根据《国管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2016年,国管局政府网站共公开包括“三公经费”在内的各类信息2861条,其中属于《目录》规定事项的信息1050条。具体情况如下:

(二)公开的主要形式

1.以国管局政府网站为主要平台发布信息。一是在国管局政府网站“新闻发布”、“工作动态”“图片新闻”等栏目实时发布本局重大信息和最新工作动态。二是在局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包括信息公开规定、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等子栏目),统一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及时回复各类信息公开的申请。三是局属有关单位通过本单位子网站和专项业务网站,及时发布有关业务工作的最新动态。

2.做好新闻发布工作。通过《中国机关后勤》杂志及有关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众宣传机关事务工作情况,解读政策规定。

3.答复信息公开申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国管局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和检索国管局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并提交信息公开申请,我局按照《条例》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及时予以了答复。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6年,我局共收到公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件。申请公开内容主要涉及住房制度改革、驻京办事处管理、物业管理服务等方面内容。另外,通过“局长信箱”“在线咨询”等栏目接收政府网站互动平台各种网上申请、咨询信函1061件。

(二)答复情况。

所有有效申请全部同意公开,并通过网上发布、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按时回复。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国管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情况。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国管局因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复议2件,其中决定维持1件,决定撤销1件;被提起行政诉讼13件,驳回上诉或自行撤诉10件,办理中3件。

六、下一步主要工作

2017年,我局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立足我局实际,认真做好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力度。对行政审批事项、局“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集中采购、住房公积金、公务员招录管理等重点事项,分别制定信息公开方案,对相关政策作出解读,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二是做好政府网站建设与自查工作。根据《意见》要求,国管局办公室作为本级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以及局属单位政府网站的监督和管理。要加强与网信、编制、工信、公安、保密等部门的协作,对政府网站的建设、定级、备案、运维、等级保护测评、服务、互动、安全等进行监管,做好每季度的政府网站自查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网站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依托政府网站和业务应用系统开展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政府集中采购业务办理和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等服务,利用服务热线、公众微信、短信平台等方式,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信息内容建设,提升信息公开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