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8 09:2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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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由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本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一)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办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本机关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程序、要求和内容,有效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
  (二)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专门制定印发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增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意识,督促局属各单位切实规范履行主体责任,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有效防范化解信息公开风险隐患。
  (三)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进行规范统筹,不定期通过政府网站做好集中公开,动态更新本机关制发的政策文件等。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实行归口管理,规范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程序,明确签收、转办、答复和送达等各环节责任,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合法合规、合情合理,切实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
  (四)持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规范管理宣传平台,确保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及时发布机关事务工作动态,多角度解读出台的有关政策文件,不断完善优化信息供给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本机关不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制定印发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文件,建立安全巡查机制确保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二是针对已公开信息开展排查整治,定期清理不需要长期保留的信息,实施动态更新;三是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畅通信息发布渠道,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2024年,本机关将依法规范推进政务公开,统筹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高公开的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并通过组织开展信息公开专项检查等工作举措,努力提高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机关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