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2011年接收安置军转干部招考公告
发布时间:2011-06-27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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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2011年接收安置军转干部招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信息

序号

中央单位

接收岗位

岗位性质

岗位要求

报考条件

1

国管局

办公室

(政策法规司)

机关

团职干部

法学类专业

2

资产管理司

机关

营职及营职以下、专业技术干部

财务类专业

3

公共机构

节能管理司

机关

营职及营职以下、专业技术干部

机电类专业

4

公共机构

节能管理司

机关

女干部

财务类专业

5

中央国家机关

政府采购中心

参公事业

营职及营职以下、专业技术干部

计算机类专业

6

中央国家机关

公务员住宅

建设服务中心

事业

营职及营职以下、专业技术干部

基建类专业

7

宾馆管理中心

事业

团职干部

管理类专业

二、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安排

(一)笔试

笔试由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职位招考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三)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照各职位招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不符合体检要求的情况,按照该职位考生综合成绩排名递补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我局承担。

(四)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照各职位招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阶段,将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凡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将不予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面试、体检、考察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司

联系电话:010-83085013 83084731(传真)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